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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两罪犯减刑假释案

2017-03-28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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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精神,3月 24日上午10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在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杨某、彭某减刑、假释案件。


该案由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长沙中院审监二庭副庭长龙显雄和审监二庭助审员廖雯娜组成合议庭,刘革强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因参与虚构迁坟数套取国家资金而犯贪污罪的杨某站在湖南坪塘监狱远程法庭上,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将声音、图像同步传输到了长沙中院远程视频法庭上。据悉,这是全省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减刑案件,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因杨某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建议予以减刑九个月,检察机关对此予以同意,经过审理该案当庭获得宣判,杨某获得九个月的减刑。


这次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省监狱局干警旁听。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庭审做到了全程留痕,同步录音录像,并可上传至互联网,揭开了减刑假释案件神秘的面纱,让司法公开没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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